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202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专项奖学金共7项。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
1.参评同学请提交附件3(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细则计分表)和附件4:导师组信息收集表,XX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各项证明材料需命名)
2.请注意:参评前请认真查看所报奖项的评审办法,提交的材料需能证明参评资格。
3.请将所有材料于2024年3月6日中午12:00前交给各班学委。计分表逾期概不补交,请及时提交。请学委按照要求将报名人员材料信息面向班级公示,并组织全部同学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5),审核参评资格及证明材料后,于3月7日晚上18:00前将所有材料发至906452063@qq.com.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22〕99号)
2.《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细则—0703》
3.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6.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其他
1.班级民主评议原则: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事迹材料将面向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2.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院推荐给评奖委员会之前不进行公示,由学校统一公示;
3.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的同学也可以报名出版奖学金,最终推荐获奖名单由出版奖学金评奖小组确定。
附件:
附件.zip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186528
田同学 联系电话:18759853630
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