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日常收储与管理,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在翔安校区正式启动实验室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上门收储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门收储流程
(一)实验室危险废物
1. 用户登录“厦门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系统(网址:https://syswf.xmu.edu.cn )”→ 危废管理 → 新增,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预约申请单”并提交审核。
2. 工作人员根据预约情况到各实验室的危废暂存点收集转运危废。
3. 收储时间与频次:工作日9:00-11:30,每日一次。
(二)实验室医疗废物
1. 由学院各管理员在微信群预约,工作人员到各单位灭菌点收集灭菌后的医疗废物。
2. 收储时间与频次:工作日15:00-17:00,每日一次。
二、注意事项
(一)做好台账记录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台账,翔实记录收储时间、种类、数量等信息。
(二)准确如实填报
1. 申请人员应在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系统中准确填报具体楼栋、房间号、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便于收储人员及时上门收储;
2. 申报人员应清楚所申报废物的类别与特性,对于剧毒、高毒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应在申报环节如实、明确标注说明,若有部分废物不确定分类,及时与收储人员沟通、确认。
(三)规范分类与包装
1. 各实验室需确保危险废物分类准确,严禁混放化学废物与医疗废物,严禁将未处理的感染性、病理性废物直接提交收储;
2.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包装、贮存,做到包装严实密封(选择密封性良好、具有足够厚度和韧性的包装物),避免发生泄漏;
3. 尖锐物品应先对尖锐部位进行包裹,或采用泡沫箱、纸箱单独盛装,避免直接放入危险废物包装袋;
4. 废液类的容器上应挂有据实记录的《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卡》,且废液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总容量的80%,切记勿装至全满,容器盖子要拧紧,若不能自行密封,请在收储时及时告知收储人员协助打包、密封;
5. 过期化学品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并放入收集容器中,清运前将电子清单发至学院实验室秘书黄老师(邮箱:sphtest@xmu.edu.cn)。
(四)规范贮存
1.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区尽量选择角落位置,避开人员密集或经常走动区域,保持通风,避免高温、日晒、雨淋等;
2. 做好所有废物的分类收集,按区域存放,避免混存,尤其是固、液一定要分离,沾染物尽量做到无废液滴落,容器类尽量做到化学品沾染量趋近于零;
3. 尽量提前申请,避免出现现场暂存量过多的情况,减少贮存风险。
危险废物收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反馈至学院实验室秘书黄老师(0592-2181578),也可以联系现场收储人员协助解决,现场主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如下:吴连宏13459234277,吴兹欣19121748838。
公共卫生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