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文章出处:人事处师资科
有关学院、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所在单位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3.派出时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s/137/t/722/6e/f1/info159473.htm
4.选派学科领域:体育、艺术。
二、推荐名额和资助方式
1.我校可推荐1人。
2.教育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申报和派出程序
1.申请人与对方接收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查询和下载(开放查询时间为5月8日至15日,因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要求上报时间为5月15日,较为紧急,建议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先行与接收高校人事部门、导师联系确认是否具有接收资格)。
2.所在学院、教学部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2份,经推荐人和所在学院、教学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1份)于5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3.入选者派出前应办理学术假申请手续、离校手续并签订培养合同。
4.所在学院、教学部应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他们的访学进展,掌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各方面困难;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后一年内,应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并提交人事处。
相关表格、文件详见附件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rar下载见:http://rsc.xmu.edu.cn/s/137/t/722/7d/73/info163187.htm
人 事 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