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2013-2014学年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26日-9月12日。为让学生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假期,按照学校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身财产安全意识 安全重于一切,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纪律、注意安全;返乡、返校和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回家、探亲访友、旅游,搭乘交通工具时,不要乱搭乘车船,不坐“黑车”,一定要选择有营运资质的运输部门,注意行程中防盗、抢、驾车等方面的安全问题;禁止下海、湖、河、江等地方游泳;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诈骗等各类事故发生。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 二、加强游泳安全意识 夏季来临,同时也进入了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我院离校和留校同学应增强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禁到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以防发生意外。 三、加强防灾减灾意识 同学们应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地震、洪水、泥石流、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常识,特别是对于留校同学、离校的沿海籍生源同学防台避灾的意识和能力;暑期为台风多发季节,同学们在离校时应关好门窗;留校同学、离校的沿海籍生源同学在台风期间应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外出。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学生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联络畅通,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等安全,做好自我保护。离校学生请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去向、乘坐交通工具、离校和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等。假期结束后,外出学生要及时汇报返校情况,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提前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并尽快安全返校。 五、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 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违规用火用电,临时外出要向宿舍同学、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同学们应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参加积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平安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暑假。集体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联络畅通 在离校期间,同学们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电话联系辅导员老师(黄佳佳18959218021,张宇斌13666059908);翔安校区管委会总值班室(0592-2886110)。 共青团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