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出国(境)手续说明
文章出处:人事处师资科
出国(境)手续说明
| 事项 | 部门 | 说明 | 备注 |
1 | 办理因私护照 | 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 |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 副高、副处以上留学人员申办出国护照还须至厦门大学保卫处政保科办理手续,详见: http://baowei.xmu.edu.cn/s/19/t/518/a/56211/info.jspy | 所有人员 |
2 | 签证 | 外国驻中国领事馆 | 办签证所需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等可至人事处办公室办理。 | 所有人员 |
3 | 交存保证金 | 国家留学基金委/福建省教育厅/校财务处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或《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交存保证金通知》。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先至人事处师资科领取通知单,再至财务处交存保证金。 | 国家公派和福建省资助人员 |
4 | 协议书公证 | 厦门市公证处 | 如担保人是厦大教职工,所需收入证明可至人事处办公室办理。 | 国家公派和福建省资助人员 |
5 | 学术假申请 | 人事处师资科 | 1.人事处主页出国留学专栏: /s/137/t/445/p/3/c/6540/list.jspy 查阅《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下载填写《使用学术假申请表》《出国研修计划表》. 2.登陆OA系统:http://i.xmu.edu.cn/ 操作流程:登陆OA-我的办公-综合事务-拟稿 标题格式为《关于XX学院(单位)XX(姓名)使用学术假赴XX国(国家)XX(身份)的请示 》(例:关于人文学院张三使用学术假赴美国访学的请示),《使用学术假申请表》《出国研修计划表》(WORD)放在正文,邀请信(PDF)从附件上传。 审批流程:申请人-人事秘书-分管院领导-科研部门-人事处 中转节点为各部门的OA秘书(一般为办公室主任)。 OA操作详情请咨询各院人事秘书。 | 所有人员 |
6 | 离校手续 | 人事处师资科 | 学术假申请获批后,留学人员应至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离校单,至学院、图书馆(借阅书籍应全部归还)和人事处劳工科办理离校手续。第一次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可报销部分出国费用。 | 所有人员 |
7 | 出国审批 | 国际处 | 出国前应填写《厦门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个人申请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详见: http://ice.xmu.edu.cn/showdownclass.aspx?class_code=5&class_subcode=32 | 使用经费,需要去财务处报账人员 |
8 | 报到手续 | 人事处师资科 | 留学人员回校后,应以讲座形式向本学院(单位)师生进行汇报。查阅人事处主页出国留学专栏,下载填写《回国总结报告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出入境盖章页面)至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报到单,至图书馆和人事处劳工科办理报到手续。 | 所有人员 |
9 | 提取保证金 | 国家留学基金委/福建省教育厅/校财务处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或《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交存保证金通知》。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先至人事处师资科领取通知单,再至财务处提取保证金。 | 国家公派和福建省资助人员 |
10 | 留学身份认定和优惠政策 | 厦门留学人才网 | 详见:http://www.xmlx.gov.cn/,注册填写表格,至人事处办公室盖章。 | |
11 | 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 | 厦门大学科技处 | 详见:http://stinfo.xmu.edu.cn/s/33/t/118/a/28058/info.jspy | |
关于外方邀请信
应为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包含如下内容:
※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资金资助情况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关于出国前外语培训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目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就必须符合外语条件。
1.如教师需要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脱产培训,在培训前,应填写《出国前外语培训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后报人事处批准。在离校前必须至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培训结束后执学院出具的《出国前外语培训到岗证明》办理回校报到手续。(表格和证明见人事处主页出国留学专栏下载)
2.参加培训期间,午餐补贴和绩效工资予以停发,其余工资待遇照常发放。
3.如教师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成绩有效期内(2年)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可申请报销相应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和旅费(单程飞机或双程大巴或双程火车);如教师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但未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则可申请报销上述费用50%。
4.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擅自离岗有关规定处理。
5.华侨大学与中山大学合办的外语培训(培训地点:集美)报名和报销有关事宜详见每年具体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http://www.csc.edu.cn/Chuguo/bff4b559299e499ca9fd3876ca7e29e4.shtml
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http://www.csc.edu.cn/Chuguo/7c58da4ead39465fa5b2fc5b4832fd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