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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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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备注(专项等)

学术学位

全日制

65

含智能仪器与装备交叉学科专项计划1个、少民骨干专项计划2个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

含公共卫生专业1个、生物与医药专业1个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1

含公共卫生专业9个、生物与医药专业2个

以上计划包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计划。我院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等调整上述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上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PETS-5(WSK)成绩60分及以上(35岁以下);职称英语60分及以上(35岁以上);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GRE总分310分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或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6.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7.报考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考生须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至少具备二年及以上和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须获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6年博士生的考生(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00-2025年12月5日17:00。

3.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报考材料提交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其中第1、7、8、9需提交PDF版到xmusphzs@xmu.edu.cn):

1)《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须同时提交PDF版;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省部级以上获奖、学术论文、专利发明或政策建议等)的目录及全文复印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取得的科研成果须同时提交PDF版每篇“姓名+题目”命名);

8)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期间进展报告(不少于2000字) 硕士期间进展报告.doc,须同时提交PDF版;

9)拟报考研究方向,以及攻读博士工作计划(不少于2000字) 攻博期间工作计划.doc,须同时提交PDF版;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2)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14)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验证明(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或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申请材料顺丰或者EMS邮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公共卫生学院曾宪梓楼313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递交学院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组提供的结果进行复审,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最终复试名单(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考核结果。

复试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同时通知入围者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学术成果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到我院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1)外语能力(占总成绩20%):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能力等。

考核形式:面试(占总成绩10%)+笔试(占总成绩10%),满分100分。

2)专业素质考核 (占总成绩30%):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考核形式:面试,满分100分。PPT汇报:基本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及参与的其他科学研究情况。

3)综合素质考核(占总成绩50%):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考核形式:面试,满分100分。PPT汇报:博士研究生阶段工作设想汇报(汇报内容包含:所选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意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采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工作进度、预期成果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和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单位应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结果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同意备案后,在学院网上公示。

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考核、同等学力加试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七、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不晚于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

八、日程安排

日期

招生工作安排

2025年11月15日-125日17:00

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

2025年12月12日前

审核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制定申请材料审核标准

2025年12月12至20261月10日

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九、联系方式

咨询和申诉电话:潘老师,0592-2880610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公共卫生学院曾宪梓楼313

十、其它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2.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院(系)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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